加盟商的商标使用权来自特许人的许可,不是来自加盟合同本身。核验授权链条要看三层:商标注册人是谁、特许人与注册人之间有没有合法许可、许可范围与期限是否覆盖你的加盟合同。三层任何一层断了,你付的加盟费买到的可能只是“使用一个不属于签约方的品牌”的许可,商标权属一变,使用权也跟着悬空。
一、第一层:注册人是谁
在中国商标网查商标注册号,看注册人名称。如果注册人是特许人本身,链条最短、风险最低。
如果注册人是关联公司、创始人个人或境外主体,就需要第二层的许可文件。
二、第二层:许可关系是否存在
要求特许人出示与注册人之间的商标许可合同或授权书。注意三点:是否书面、是否明确许可类型、是否在商标局备案。
许可备案虽非合同生效要件,但未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加盟商来说,已备案的许可更可靠。
三、第三层:范围与期限是否覆盖
- 商品与服务范围:许可的类别须覆盖你实际经营的项目
- 地域范围:是否包含你所在的城市或省份
- 期限:许可期限须长于或等于加盟合同期限
- 再许可权:特许人是否有权向下再许可(这是加盟模式的关键)
第三层最容易被忽略,也最容易出问题:许可期限只有三年,加盟合同签了五年,后两年就没有合法授权基础。
四、加盟商的自保动作
第一,把授权链条文件作为合同附件,要求特许人书面承诺授权持续有效。
第二,在合同中约定商标失效或授权终止时,加盟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未使用期间的品牌使用费。
第三,每年复查一次商标状态与许可备案情况,尤其是经营三年以上的门店。
五、常见问题
问:加盟合同里写了“授权使用商标”,还需要另外的许可文件吗?
答:如果特许人就是商标注册人,合同条款即可;如果不是,需要注册人对特许人的授权,才能支撑向下许可。
问:商标许可备案要加盟商去办吗?
答:不需要。备案义务在许可人,加盟商应要求特许人提供备案证明。
问:授权到期了但加盟合同没到期,怎么办?
答:先看合同是否有续期承诺条款,再与特许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主张违约。
法条出处
法条出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
数据说明与引用
本文所引法条与规费标准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公开发布信息,具体办理口径与收费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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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业务办理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差异较大,具体请以商标局审查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