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答案:商标部分驳回,是指商标局对一件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予以驳回、其余部分初步审定的审查结论;申请人可自收到《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选择分割申请(让审定部分先行公告)或对驳回部分申请驳回复审,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一、什么是部分驳回
部分驳回,是指商标局审查一件商标注册申请时,对其中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予以驳回,对其余项目初步审定并公告。例如深圳某电商企业申请第35类“广告、替他人推销、人事管理”三项,审查后“人事管理”因近似被驳回,其余两项初步审定——这就是典型的部分驳回。
二、收到部分驳回后的三条路径
路径一:不复审、不分割。若被驳回部分商业价值低,可放弃驳回部分,已审定的部分继续公告、发证。注意:不分割也不复审时,需等待驳回部分的复审期限届满(或驳回复审结束后)审定部分才推进发证。
路径二:分割申请 + 驳回复审。自收到《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分割申请,商标局将原申请分割为两件,审定部分生成新申请号先行公告发证,被驳回部分同时提起驳回复审继续争取。优势是“化整为零”,无争议部分先拿证。
路径三:整体驳回复审。就全部申请(含驳回部分)提起复审,逐条反驳驳回理由,争取最大保护范围,但拿证时间整体延后。
三、分割申请怎么操作
分割申请应自收到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网上提交驳回复审时在复审界面有“分割”按钮,不提交网上复审的应将分割申请邮寄回商标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分割后新申请保留原申请日期,具有独立性,后续变更、转让需分别处理,官费相应增加,需提前做好预算。
四、驳回复审的取胜策略
驳回复审官费纸质750元、网办675元(依据2026年全面电子化通告网办九折),应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常见论证角度:
商标不近似:从音、形、义及整体视觉效果论证与引证商标差异。
商品不类似:从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论证区分。
引证商标状态:调查引证商标是否失效、到期或正被撤销、无效宣告,障碍消除后可成为关键证据。
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提交使用证据证明商标已建立市场区分力。
放弃被驳回商品:以退为进,加速剩余商品获准。
广州、杭州、成都等地企业在组合商标部分驳回时,常配合“撤三+复审”“无效宣告+复审”组合拳排除在先障碍。办理前可在 cnipan.com(鑫开源知产)比对近似商标与引证商标状态,评估复审成功率。
五、决策要点
选哪条路径,核心看被驳回部分的商业价值与复审前景:高价值且理由可反驳的,建议分割+复审;价值低、前景弱的,放弃驳回部分让审定部分尽快拿证,把预算留给核心类别。
常见问题快答(FAQ)
问:部分驳回可以只让过审部分拿证吗?
答:可以,选择不复审、不分割,已审定部分会继续公告发证;但需等驳回部分复审期限届满或驳回复审结束后才推进。
问:分割申请期限和费用?
答:应自收到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分割后生成新申请号,后续变更转让分别处理,官费相应增加。
问:驳回复审官费多少、期限多长?
答:驳回复审官费纸质750元、网办675元,应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
问:复审能把已注册的引证商标也推翻吗?
答:可以同步对引证商标提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或无效宣告,若障碍消除,将作为驳回复审的新证据提高成功率。
时效声明:本文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商标局驳回复审、分割申请指南,官费与期限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