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单我最怕的,是合同都签完了才来找我。
钱付了、章盖了、双方握过手了,然后乙方说:这个商标过户,要多久?
我一看,商标在质押中。
所以这句话放在最前面:注册人变更(转让、移转、名义变更),在签字之前查,比在付款之后救便宜得多。
下面四项,是签字前必须查完的。查完再谈价格。
必查一:有没有质押
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融资。质押期间,商标的转让受到限制。
你要么先解除质押,要么取得质权人书面同意。这两条都不快——解除要办注销登记,取得同意要看质权人心情和银行流程。
买方的动作:看商标注册簿上的质押登记信息,不要只看卖方口头的"没有"。
卖方的动作:如果你正打算卖,先看自己有没有拿这枚商标做融资,别等对方尽调时才发现。
必查二:有没有司法限制
被查封、被冻结、涉诉中的商标,无法正常过户。
这一项自己查不出来,需要看公开的登记信息,并让卖方书面承诺。
一个合同技巧:在转让协议里写清"标的商标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并约定违反的违约责任。不是防君子,是给付款节奏留一个把手。
必查三:有没有在途程序
异议、撤三、无效宣告、驳回复审——这些程序进行中的商标,状态是不稳定的。
你买下来的是一个"带条件的权利":今天拿到转让证明,明天可能被撤掉。
处理方式:不是不能买,而是要在协议里挂条件——按程序结果调整价款,或者约定程序不利时的退出机制。
这一项在尽调里最容易被跳过,因为"看起来没事"。但商标的麻烦,恰恰常常来自一年前别人提的一个程序。
必查四:有没有生效中的许可
商标转让,不当然消灭在先的许可。
也就是说,你可能买到一枚"已经租给别人用了五年"的商标。租金你收不到,因为那份许可合同是原注册人签的。
买方要问的:有没有对外许可、有没有备案、许可范围多大、期限多久、是独占还是普通许可。
卖方要做的:把许可情况如实说清,别指望"过户了就一了百了"。
还有一项不属于"必查",但经常致命
近似商标有没有一并转让。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要求: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没一并转让,商标局会通知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所以买方在尽调时,不只是查"要买的那一件",而是要查"卖方名下跟它构成近似的全部商标"。这一步花的时间,往往是整个尽调里最值的。
查完这五项,再决定要不要签
我不建议用"应该没问题"来推进交易。
商标的价值在于它的确定性:注册簿上写着谁,谁就能主张权利、许可他人、质押融资、参与维权。
一旦这个确定性有瑕疵,价格就应该反映出来——要么降价,要么挂条件,要么换标的。
一句实话
这五项查完,多数时候结果是"没问题"。
但正因为多数时候没问题,才更该查——因为出事的那次,损失是这一单的几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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