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第一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将水稻、小麦、棉花、油菜、花生、大白菜、辣椒、谷子、蚕豆、桃等10种作物纳入首批实施范围。这标志着酝酿多年的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正式从纸上规矩变成落地尺子,是我国种业知识产权领域的一项标志性制度创新。
什么是EDV制度?一句话说清
通俗来讲,实质性派生品种就是在别人辛苦育成的原始品种基础上,只做了一点点修饰改良——比如一个水稻品种各方面都好,唯独不抗稻瘟病,有人拿去改良了一下抗病性,其他性状基本不变,就声称是新品种。
过去没有EDV制度,这种拿来主义在种业屡见不鲜。原始育种人花了8到10年培育的品种,被别人稍加改动就堂而皇之地推广销售,原始创新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久而久之,谁还愿意沉下心搞原始创新?
EDV制度的核心就是:派生品种在商业化推广前,必须经过原始品种权人许可,并分享一定收益。这在国际上是通行做法,我国2021年修改的种子法正式建立了这一制度,2025年新修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步骤和方法。
首批10种作物怎么选的?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副司长杨海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首批目录的选择基于三方面考量:
一是行业需求迫切。这10种作物涵盖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五大类,近年来育种技术进步快、品种更新换代频繁。截至2025年底,这10种作物的品种权申请总量达3.86万件,占所有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总量的35.5%——体量之大,说明修饰育种问题在这些领域尤为突出。
二是遗传多样性好。这10种作物在我国种植历史悠久,全国已长期保存种质资源超过22万份,遗传背景丰富,具备培育突破性原始品种的资源基础。
三是鉴定技术成熟。目前这10种作物的DNA分子检测和田间表型鉴定技术标准已全部发布,可以开展实质性派生品种的技术鉴定和综合判定。
1+4框架确保制度落地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司长刘莉华将制度实施安排概括为1+4:
1是1个实施目录,明确哪些作物纳入EDV制度范围。4是四项配套支撑措施:发布判定指南,明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判定流程;发布判定阈值——水稻、小麦、棉花、谷子、花生、辣椒等作物EDV阈值设定为90%,油菜、蚕豆、桃等设定为85%;发布鉴定机构条件,明确分子鉴定和表型测试两类机构的能力要求;组建由技术、管理和法律专家共同组成的专家库。
判定阈值的发布尤其值得关注。所谓阈值,就是品种遗传相似度的临界线——相似到什么程度就算EDV?有了这条线,执法有了统一依据,企业和科研人员心里也有了底。
对行业意味着什么?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万建民院士指出,EDV制度实施将加快推动新品种选育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短期来看,过去主要搞修饰育种的单位将面临研发成本上升甚至侵权风险,需要尽快调整育种思路;长期来看,这项制度将真正激励原始创新,让中国好种子不断涌现。
对于知识产权从业者而言,EDV制度带来的影响同样深远。品种权许可、收益分配、侵权判定等环节,都将产生大量的专业服务需求。特别是在判定阈值的应用、鉴定机构的选择、利益分享比例的协商等方面,需要既懂技术又懂法律的专业人才介入。
农业农村部明确,下一步将根据产业需求和技术条件,依法逐步扩大实施作物范围,直至覆盖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所有植物属种。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网,正在越织越密。
作者:中知产业网编辑 来源:中知产业网cnip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