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苏州中院一审判令茉莉奶白赔偿路易威登马利蒂(LV)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创下花卉图形商标跨类保护的高额赔偿纪录。与此同时,新修订《商标法》将于2027年1月1日施行,首次增设恶意诉讼惩戒条款,直指"碰瓷式维权"。一条从公证取证到批量诉讼的商标维权产业链正浮出水面,其运作逻辑与法律边界值得深度审视。
一、LV为何能跨越箱包品类获赔1030万元?
苏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相关花卉图形侵犯LV名下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核心争议在于:一个来自奢侈品箱包的花卉图案,能否跨越商品类别限制茶饮品牌使用相近视觉元素。
据公开信息,LV在中国已申请注册商标达1481件,其中花卉图形商标构成其核心品牌资产之一。2026年6月24日,LV还就四叶星花卉商标在方便食品类别(涵盖茶、果汁刨冰等)提出新申请,显示其正主动向茶饮等新品类扩张保护范围。此外,LV至少六次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提起商标行政纠纷诉讼,通过行政诉讼持续争取商标保护边界。
该案适用的是现行《商标法》中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制度。根据现行法,已注册驰名商标可获得跨类保护,但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相对有限。一审法院认定LV花卉图形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茉莉奶白的使用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据此判令高额赔偿。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茉莉奶白已表示将提起上诉。
二、"商标维权产业链"是如何运转的?
据《时代周报》2026年8月1日深度报道,LV案的维权路径并非个案。多份裁判文书显示,一条分工明确的"商标维权产业链"已在行业内规模化运转,其标准化流程如下:
| 环节 | 执行主体 | 操作方式 | 参考报价 |
|---|---|---|---|
| 线索锁定 | 知识产权咨询机构 | 市场调查,锁定涉嫌侵权对象 | — |
| 公证取证 | 公证处+代理人 | 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商品/服务,固定交易过程 | 公证费另计 |
| 发函通知 | 律师事务所 | 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并协商赔偿 | 约1000元/份;10份以上约700元/份 |
| 行政投诉 | 律师事务所 | 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 — |
| 民事诉讼 | 律师事务所 | 提起侵权诉讼,索赔 | 基础代理费约3500元/案+赔偿额10%风险代理 |
在部分案件中,推进这一流程的甚至不是商标权人本身。以"寐谷资本诉岳彩超案"为例,商标权人将使用、调查、投诉、诉讼及索赔等权限整体授予第三方公司,由知识产权咨询机构筛选目标并完成公证取证,律师事务所负责后续诉讼。一次25元的普通理发服务,最终变成了一份索赔5万元的诉状——法院最终仅判赔4000元,但被告已付出远高于赔偿款的时间与应诉成本。
当侵权线索可以批量筛查、取证程序可以复制、律师函和诉状可以模板化时,原本用于制止侵权的法律行动便具备了规模化运作的条件。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嘉鹏指出,这套模式高度受利益驱动,一旦缺乏约束就容易走偏,让商标维权异化为牟利工具。
三、新《商标法》如何重构恶意诉讼规制?
2026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83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条文由73条扩充至87条。在驰名商标保护与恶意诉讼规制方面,新法作出了多项重大调整:
| 制度维度 | 2019年现行法 | 2026年新法 |
|---|---|---|
|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 仅已注册驰名商标可获跨类保护 | 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未注册驰名商标亦可获跨类保护 |
| 驰名商标"认定"表述 | 使用"认定"一词 | 改为"确认",遏制过度追求驰名认定 |
| 恶意诉讼规制 | 无专门惩戒条款 | 第81条:恶意串通、单方捏造事实提起诉讼的,法院可处罚;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 |
| 商标使用证据举证 | "此前三年内"(起算点存争议) | 明确为"侵权行为发生前三年内",起算点清晰 |
| 商标囤积规制 | 需证明"恶意" | 改为"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客观标准,删除"恶意"限定词 |
| 境外维权支持 | 无专门规定 | 第69条:可为境外案件提供驰名情况确认,助力企业出海维权 |
新法第81条是首次以实体法形式增设的恶意诉讼惩戒条款,专门规制商标领域滥用诉权、碰瓷式维权、虚假诉讼等乱象,打通了"恶意注册—恶意维权"全链条打击闭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莲峰在2026年8月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指出,新法将商标权保护从"行政管理本位"转向"私权保护本位",同时通过"事前源头拦截、事中动态监管、事后严厉追责"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大幅抬高恶意行为的法律成本与经济成本。
四、专家怎样界定商标权的保护边界?
2026年8月6日,《人民日报》第19版刊发专题报道,邀请多位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就商标权保护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专家的核心观点如下:
传统文化元素可注册但不可"圈占"公共资源。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卢海君教授指出,经过创造性改造、具备识别功能的传统文化元素可以依法注册为商标,但商标法保护的是企业的独创性再设计不被他人做商标性使用,实质是保护品牌商誉,而非垄断文化母题本身。
区分装饰性使用与商标识别使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彭学龙教授强调,社会公众将传统文化元素作为装饰、设计灵感使用,只要不指向特定商品来源、不造成市场混淆,就不在商标权排他范围之内。
正当维权与权利滥用需司法甄别。戴嘉鹏律师指出,司法机关区分正当维权与权利滥用时,不仅看权利人是否持有知名商标,更审视侵权事实是否真实、索赔尺度是否合理、维权行为是否超出制止侵权的必要范围。
中外权利人平等保护是双向互惠。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杨明教授表示,对中外商标权利人给予平等保护,既彰显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信力,也为中国品牌出海构建对等的规则保障。
这些专家观点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参照: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并非没有边界,需要平衡驰名商标权利人与普通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严格区分恶意侵权与无意侵权行为,及时纠正过度扩张的驰名商标保护主张。
五、企业在过渡期应如何做好合规布局?
新《商标法》距离施行还有不到半年,企业应从以下三个层面提前布局:
第一,品牌原创能力建设。企业应摒弃"傍名牌""搭便车"的短视思维,在运用公共文化元素打造品牌时,做好在先权利检索,强化原创设计,在公共文化元素基础上打造具备专属识别性的原创标识,以自主知识产权沉淀品牌商誉。
第二,商标使用证据档案管理。新法第78条将"此前三年内"明确为"侵权行为发生前三年内",对权利人举证期间提出了更确定的要求。企业应在日常经营中建立完善的商标使用证据档案,包括销售合同、广告投放记录、参展资料等,确保在侵权行为发生时能提供符合时间要求的有效证据。
第三,被动应对策略储备。收到商标侵权律师函时,应首先核实对方商标权属、注册类别和使用范围,判断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如确属正当使用(描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应准备抗辩材料。如被认定为侵权,应积极利用诉前调解、行政裁决等多元纠纷化解渠道,降低异地应诉成本。
| 合规维度 | 自查要点 | 风险等级 |
|---|---|---|
| 品牌原创性 | 核心商标是否为原创设计?是否做过在先权利检索? | 高 |
| 商标使用证据 | 是否能提供近三年销售、广告、参展等使用证据? | 高 |
| 商标监测 | 是否建立商标公告定期检索机制?异议期已缩短至2个月 | 中 |
| 境外布局 | 出海产品是否已在目标国完成商标注册?是否了解当地维权援助渠道? | 中 |
| 供应链合规 | 产品包装、宣传物料是否排查了他人商标侵权风险? | 高 |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茉莉奶白案目前进展如何?
A:苏州中院一审判决茉莉奶白赔偿1030万元,但该判决尚未生效,茉莉奶白已表示将提起上诉。二审结果仍有待观察。
Q2:新《商标法》对未注册驰名商标有何保护变化?
A:新法第21条第2款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商品上抢注他人驰名商标的规定,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这意味着未注册驰名商标同样可获得跨类保护,降低了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维权壁垒。
Q3:个体工商户收到商标侵权律师函该怎么办?
A:第一步核实对方商标权属和注册类别;第二步判断自身使用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是否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第三步如确属正当使用(描述性、指示性使用),准备抗辩材料;第四步善用诉前调解、线上诉讼等多元纠纷化解渠道降低应诉成本。
Q4:如何区分正当维权与"碰瓷式维权"?
A:核心判断标准有三:一是侵权事实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为主动制造证据诱导侵权);二是索赔尺度是否合理(是否远超实际损失恶意索赔);三是维权行为是否超出制止侵权的必要范围(是否向客户发函干扰经营)。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最高法知民终2586号案中确立了这一边界。
Q5:新法对商标代理机构有哪些新规制?
A:新法第65至68条加强了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代理机构必须备案;明知委托人批量囤积抢注仍接受委托的处以高额罚款;细化代理人禁止行为并新增从业人员个人责任;通过分级分类评价和信用体系加速行业分化,倒逼代理机构拒绝囤标业务。
Q6:新《商标法》何时施行?企业还有多少准备时间?
A:新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2026年8月,企业还有约5个月过渡期,应尽快完成商标布局排查、使用证据整理和监测机制建立。
信息来源:苏州中院判决信息、《时代周报》(2026年8月1日)、《人民日报》(2026年8月6日第19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7年1月1日施行)、吴汉东/王莲峰教授署名文章(搜狐网,2026年8月7日)等公开资料。本文由鑫开源知产整理撰写,转载请注明出处。